屠名传

屠名传   


男主:黄昏      女主:小仙
作者:孤寂花乡      状态:连载中
最新章节:第六十二章 逃亡(2020-03-09 18:05:12)
“对付畜生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宰掉!”   这是黄昏最爱说的一句话,而他最喜欢做的事   除了爱护自己身边的人就是执行这一句话了!   当然,也正因为这两个爱好,   所以,有一天,   他发现自己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屠名!...

第四章生如蝼蚁

黄昏,秋风萧瑟,黄昏独自一人跪在一座小山岗上、头上戴着白色的布条,秋风吹来布条的两端仿佛各自被一只无形的手抓住,勒紧;四周高过肩的野草时东时西,共振出一种类似于恶鬼的嘲笑。

而他正前方几步处矗立着一个长方体的木块,上面写着:

张大海之墓,孙黄昏立”

普普通通的木块,简简单单的文字,却如同一条坚固无比的铁链把他锁在那里!他深黑的眼睛空洞、头发比旁边的野草还凌乱,呆痴的表情让人觉得他仿佛失去了生命。

然而,当一只乌鸦叽叽喳喳的落在墓碑上的那一瞬间,他突然动了,如同一只扑出去的猛兽,竟然无比迅速的一手抓住了乌鸦,他也随之表情复杂的看着乌鸦,然后叹了口气幽幽的对着手上的乌鸦说道:

走吧,以后别来打扰他了!”

然后手一松,看着乌鸦升空、飞远、消失,直至许久才重新回头来再一次看着墓碑;许久之后他突然笑了,伸手轻轻的抚摸着木块嘴里轻轻的说道:

张瘸子,我要走了,去做一个屠夫!”

许久后,当那只乌鸦再一次飞到这片天空之时,夜幕已经开始降临,它疑惑的搜寻着却看不见那个人的身影。

……

屠夫分为两种,一种是半夜忙碌早上卖肉,而另一种则是没有固定时间,或早上或下午或晚上,百味楼里的屠夫正是这第二种,因为他们的屠夫需要遵循客人的要求,毕竟有钱的人都比较喜欢挑剔,对于自己挑的他们也愿意等待,而百味楼有专门养野味的地方就对了那些有钱人的胃口。

胡汉是一名屠夫,恰好是第二种,他也为百味楼办事,从昨天到今早他的心情都很糟糕,因为一位同事兼好友的老头去世了,但现在他的悲伤已经淡了很多,一方面因为更清楚的认知和接受了自己身份的低下,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今天有两个人又要加入他们这一行列:一个是他唯一的儿子胡耀祖,而另一个是自己两任友人的后辈黄昏。

胡汉再三叮嘱了许多事情才带着两个孩子走入百味楼的后门,胡耀祖一进门就闪烁着黑豆眼左顾右盼很是欢喜,而黄昏则如古井般静静跟在其后没有露出任何表情,这让胡汉有些惊讶,不过他可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因为在这里的规矩之一就是做一个哑巴。

于是他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的儿子安静的跟上,就沿着一条青石板路走向一道偏门。

爹,刚才那些房子真好看,还有香味,真想进去也看看屋里边!

一走进那个偏门,胡耀祖就急不可耐的边回头边说道。

什么!这想法立刻给我忘掉!以后记住了,千万不可再提连想都不准想!你知道里面住的是什么人么?那可修炼者啊!那些屋子就连孙掌柜都不敢随意进入。做人要认清自己的身份,把脑子用在如何更熟练的砍肉才是正事!

胡汉立马跳到儿子跟前,像对着尊敬的长辈似的低声和儿子说道,说完又指了指旁边的黄昏继续说:

多学学黄小子,你看看人家多稳重,诶,真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让你也跟着张大哥学文识字而是让你在后院里照菜园呢;诶,说起张大哥我还真有些不习惯了,以往这个时候总是我们两个人在这个时候一起进来。

这胡汉的名字还真没起错,他这人直来直往得有些浑了,连黄昏眼色变了都没察觉,而黄昏也默默的叹了口气低头跟了上去。

哟!这不是胡汉三吗?今天来得真够早的啊!

当三人刚一入一个充满怪味的屋子,一个坐在摇椅上喝着茶的老头就懒洋洋的向胡汉打了声招呼,一直到说完都没有站起甚至放慢摇椅的摇摆速度,连眼睛都只睁开了一小半。

刘主事好!三儿这不是害怕来晚了耽误了事嘛,再说了,今天人手不是不够嘛,我又害怕带来的两个晚辈不能尽职,所以赶早带他们先来熟悉熟悉。来!耀祖,黄昏,快来见过刘主事,他可是我们这一块的娘舅!

见过舅爷!

”见过刘主事!

听到胡耀祖的问好刘主事很高兴的点了点头,当听到黄昏的问好时,他先是一愣,而后叹了叹气对着黄昏说道:

你就是黄半医的儿子,瘸子哥照顾着的那个后生吧?

是的,刘主事!

刘主事朝着黄昏的脸端看了半天叹了口气,才悠悠说道:

诶,俗话说得好,死者已矣,你可要节哀啊!以后你也和你父亲与瘸子哥一样在这里忙活儿了,这么多年,在这里能让我佩服的除了掌柜也就他们两人了,你可得好好干别丢了他们的名头,他们泉下有知也会高兴的!

是!

刘主事点了点头不再多说什么,示意胡汉带着他们进去熟悉熟悉工作。

这一天黄昏第一次拿着刀子杀了一只鸡,他原本以为这对自己并不算什么,但当那只鸡趁他对着血发愣一下子挣脱他的手掉在地上打滚的时候,他带着一身血看着逐渐无力的鸡心里突然感到一阵害怕和莫名的悲伤。

他突然想起了张瘸子,想起了他临死前说的话: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在这个世间我们就是蝼蚁,被踩死了虽然冤枉但也在情理之中!我改变主意了,我不要你给我报仇也不希望你再去想你爹娘的仇,我要你好好的活下去,将来娶妻生子平平安安的过完这一生。

呵,蝼蚁么?!

黄昏笑着自言自语了一声,不知是苦笑还是嘲笑,而那只鸡也在这一声自嘲中悄悄的死去。

……

从这一天起,他和小胖子一起跟着胡汉努力的学习各种技巧,随之时间推移,他也从杀鸡到杀猪、杀牛…渐渐的成为了一名屠夫,当等到他操刀宰杀一头熊的时候不知不觉间他也有了十五岁。

两年的屠杀生活让他变得更加坚毅和稳重,因为他每天都小心翼翼,他已变得更加大胆,甚至认为自己是为了让鲜血流出来而生的;

这两年来,小胖又大了一圈、人也更加灵活、手脚也变得利索,仿佛未变的只是他与黄昏的友谊,只不过,他的这个朋友非常沉默寡言,他看见他笑的次数越来越少。

这两年来,他每天都坚持打坐修炼,但他始终没有突破进入灵士,因为他现在虽然隐隐约约的感觉到小腹有个球”的存在,但他却无法清晰的感觉到这个球。

他曾听张瘸子说过,当进入灵士就会感觉到天地存在着一股奇异的气息,通过修炼这些气息就会顺着经脉流入球形丹田储存下来、并开始不停的累积扩张丹田,而每一次突破就会有一次扩张。

但是他不管如何修炼都摸不到突破的门槛”,虽然像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若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样的古语还可给他找到坚持的理由,但这就像是吃药,越吃越不管用了。

(小说未完,请翻页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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